謠言這樣說:最近有許多網友丟了一則訊息給蘭姆酒吐司:「所有照顧服務員應該有要知道的事情!明年度再醫院上班,家屬要報社會局的費用,各種補助通通都要國家級單一技丙級照顧服務員證照,衛服部已經將護理法改為長照法,一定要由社團法人與衛服部、勞動部同一辦理,入序會有如指導員證照,用收據已經會無法請款,必須開立發票。發票加上丙證、醫院醫生與護理長開立制式化證明,有結業證書,可上班但是無法登記報款,簽約醫院造冊只能有丙級證照照服員才能上班。為避免醫院不能管理衛服部已經開始通知各區醫院發函…」後面洋洋灑灑列出八大點事項,有夠長的,但不管這謠言多長,大家心中都只有一個疑問:「這訊息是真的嗎?」

破解關鍵點:「所有照顧服務員應該有要知道的事情」這訊息可信嗎?

坦白說,這則謠言實在讓微醺梅酒看得霧煞煞,先別說錯字、贅字很多(完整轉載謠言本文,不是微醺梅酒故意寫錯字),沒有標點符號(為了方便大家閱讀,上面標點符號是我加的),語意不通順很有問題,更重要的是這則謠言內容不具有參考價值,光是「衛服部已經將護理法改為長照法」這句話就可以被嗆爆了,是「衛福部」不是「衛服部」!而且護理法沒有改成長照法!到底是怎麼編出來的啊?假如各位對於長期照顧服務法有疑問的話,請直接找法規來看最不會錯囉!

護理法和長照法是兩回事

謠言說「衛服(福)部已經將護理法改為長照法」,還真不知道是打哪來的消息,微醺梅酒找不到任何相關資訊或是新聞報導,根本沒這件事呀!護理人員法和長期照顧服務法完全不一樣,不能混為一談,光是這句話就可以把謠言直接刪除丟到垃圾桶裡了。

微醺梅酒偷偷猜想,大概是因為長期照顧服務法在今(2017)年6月3日正式實行的關係,才會冒出這篇謠言吧;回顧一下1月9日、11日兩日,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黨政協商、三讀通過,該修正條文中把遺產及贈與稅、菸稅列為長照擴大財源,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模式,強化長照2.0政策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發展,真的是大事一件啊!

人人都需要了解長期照顧服務法

既然網路上冒出有關長期照顧服務法的謠言,也讓很多網友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不斷轉發,這就代表其實民眾對長期照顧服務法不夠瞭解,對於相關的新聞報導也不太關心,況且家有長輩,未來我們也會變成長輩,所以就讓我們來稍微認識一下長期照顧服務法,至少有一些基本的概念才不會被騙呀!

長期照顧服務法總共有七章66條,內含五大要素,分別是長照服務內容、長照財源、人員及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等。長期照顧服務法服務的對象為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根據個人或照顧者的需要,提供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而衛生福利部的長照2.0政策,除了彈性與擴大原有的長照服務外,也想新增初級預防照護,和銜接後續出院準備服務與居家醫療服務。

而在謠言中所提到的照顧服務員應取得證照的部分,根據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在今(106)年6月3日發布的新聞稿,必須經過一定的訓練、完成認證才能取得長照服務人員資格,以及登錄於長照服務機構,才能提供長照服務,且每6年應完成120點以上繼續教育,藉以維護受照顧者權益。

對於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部分,為保障外籍看護工照顧失能者的服務品質,雇主也可以依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為家中的外籍看護工提出受訓申請,強化外籍看護工的照顧技巧。

如果對於長期照顧服務法有其他疑問,非常建議各位直接到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的長照服務法制專區一探究竟,或是向相關專業人員請益,例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可以撥打長照專線,市話直撥412-8080(幫您幫您)、手機請撥(區域號碼)-412-8080,會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老話一句,網路上流傳的片段資訊請勿輕易相信,還是以政府公布的法規為準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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