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這樣說:各位平常開車、騎車會不會貪圖一時方便,就違規停車啊?約翰走鹿最痛恨的就是違規併排停車了,尤其台北、新北許多主要幹道都不大條,常常一個併排停車就佔去快一個線道,開車、騎車遇到真的只有一個肚爛,不過最近有則訊息是這麼說的,「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立違規告發單,大家小心」難道路邊停車開單員有這麼大的權力嗎?

破解關鍵點:什麼?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立違規告發單?

各位可以放心了~因為路邊停車開單員是不能開立違規告發單的,謠言說錯了!不過,謠言很可能只是名詞搞錯而已,因為除了警察能針對違規停車開單外,還有個「交通助理員」也能就違停開立違規告發單喔,所以別以為沒看到警察就可以違停,小心還有交通助理員啊!

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立違規告發單?是交通助理員啦!

這邊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交通助理員跟路邊停車開單員是不一樣的,路邊停車開單員是民營公司招聘的,交通助理員是歸政府管的,一個是民間公司,一個公家單位,所以屬於民間公司的路邊停車開單員,當然不能開立違規告發單了,如果能開~相信會有超多檢舉達人、正義魔人去應徵,因為這完全是興趣結合工作呢~

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立違規告發單(圖翻攝自網路)
就是這張謠言圖,讓人以為路邊停車開單員也能開立違規告發單。(圖翻攝自網路)

除了警察外,只有交通助理員才能就「違規停車」開立違規告發單。根據台北市政府的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規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因此,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所屬交通助理人員係依上述法律所賦予職權,執行違規車輛取締工作(無需警員陪同),開立違規停車告發通知單,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

台北市政府說的很明白,只要是違規停車者,交通助理人員能在沒有警察陪同下直接開單,而且為了讓大家清楚交通助理員長什麼樣,台北市政府也貼心附上交通助理員的福儀規定,「交通助理人員之服裝係依據中央訂定發布之「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交通助理人員應著定式服裝。其式樣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所屬交通助理員之服裝為黃色上衣、藍色長褲,上衣皆有臂章即可供辨認參考。」

不過,交通助理員因為比較少人知道,所以遇到他們出來開單,相信許多人會想說WTF~約翰走鹿找到了好幾篇關於交通助理員的報導,包括三立的「獨家/不是假警察!交通助理員依法可開罰單」報導,以及TVBS的「無視SOP?臨停沒熄火 交通助理員先開單」報導,還搞不清楚交通助理員是做什麼的,最好來看看這些報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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