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這樣說:「交通新制」這組關鍵字也可以說是謠言愛用款啊~從古早時期「本月20日起」的交通法規謠言,到現在已經進展成不管哪個月份都會有交通新制的謠言出現,似乎在營造一種政府搶錢的氛圍,不可取啊~真的是!不過最近有有一則「10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的謠言出現,內容是說從10/1開始,汽機車不管是行進間或是等紅綠燈,只要拿出手機就要開罰1000元;在汽、機車行駛時抽煙開罰600,煙蒂落地就罰4500,此項新制將從10/1開始上路~

破解關鍵點:交通新法規?10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

這個嗎~這次的謠言我們就給個半對吧!10/1的確沒有交通新制要上路,不過謠言裡提到規定,其實早就已經開始實施了,而且都已經實施超過一年以上,看來這次製造謠言的相關單位,資訊有點lag囉~

10月1日新制上路?哪有每個月都有交通新制的!

記得9/1日才剛有不少交通新制上路,結果10月又來一次,一定會有很多民眾認為,政府又來搶錢了!?當然不是這樣,這些交通規定早就上路了,也就是說其實政府早就搶錢一陣子了,謠言又在危言聳聽了。
台北市政府已經發佈澄清新聞稿。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在新聞稿內表示,「汽機車駕駛使用手機相關處罰規定,業於101年10月15日開始實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汽機車駕駛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分別處新臺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有關駕駛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閱覽郵件、訊息等,亦屬違規使用手機之範疇。」
另外,汽機車行駛時抽煙的相關規定,交通警察大隊也一併澄清了。他們是這樣說的,「有關汽機車駕駛於行駛時吸食香菸之處罰規定,業於1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依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罰鍰。舉發標準,除駕駛人手持之香菸有點燃外,其周邊有其他車輛且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才會依法舉發。
有關駕駛亂丟菸蒂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反者,由環保單位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也就是說,謠言講的也不算全錯,只是資訊落後了些,但開車用手機或抽煙是可以開罰的,大家也就不用懷疑了,專心的開車、騎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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